防雷设施检测所受理章
详细介绍
防雷设施检测所受理章
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使用。
经研究,上海刻章,确保印章使用安全,决定刻制启用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技术评价专用章”、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合同专用章”和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受理章”三枚印章。
三、启用日期 上述印章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, 一、有关印章具体使用范围 1、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技术评价专用章” 用于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书(施工、专项技术评价书), 二、有关要求 1、各印章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用印章, 为了规范印章使用, 2、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合同专用章” 用于建(构)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评价与跟踪竣工检测服务协议书(施工、专项协议书)、雷击风险评估协议书,原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(2)”同时废止, 附:新旧印章印模 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2013年3月15日 抄送:乐清市气象局 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办公室 2012年3月18日印发 ,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。
2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加强印章的管理, 3、“乐清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受理章” 用于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及施工跟踪检测收费明细、缴费通知书、防雷所受理。
上一篇:层层转办造成核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下一篇:关于启用新印章废止旧印章的公告
相关产品